
一、医院成本核算组织形式
1、集中核算形式。集中核算形式是指成本的预测、预算、核算、控制、考核、成本报表的编制和分析等工作,都由医院的财务部门集中处理,各有关科室只负责登记有关原始记录和填制有关原始凭证,对它们进行初步的审核、整理和汇总,为院级成本核算部门提供资料。
2、非集中核算形式。非集中核算形式是指在医院内部根据管理需要,分级设置成本核算单位,由各部门科室的成本核算人员核算和分析,院级成本核算机构对各部门的成本核算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及监督和考核,并对全院成本进行综合核算和分析。
二、医院成本核算的组织机构
医院成本核算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在院长委托的主管领导或者总会计师直接领导下,以财会部门为中心,由成本会计人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业务归口,建立精简高效的组织机构。
三、配备必要成本核算人员
医院财会部门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成本核算人员,各职能部门和科室班组指定兼职成本核算人员。
四、实行成本核算责任制
1、院长作为医院法人代表,对医院成本核算具有最高指挥权,院长对成本核算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及正常运转承担责任;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以最少的劳动耗费和占用取得较好的医疗效果;确保核算资料的真实,在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保证成本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主管领导或总会计师是院长领导医院成本核算工作的直接助手,具有除院长之外的最高领导地位,直接组织医院内部各部门、各科室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工作责任制,组织编制成本计划,发动职工在医疗服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根据医院规模配备成本核算人员,对医院成本信息负直接责任。
3、医院财会部门是成本核算的重要部门,处于核心地位,是医院成本核算的执行机关,在主管领导或总会计师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对各部门、各科室的成本核算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成本核算账簿体系,编制成本报表,保证成本指标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开展成本分析和考核,对医院成本核算结果负责。
4、医院成本核算的相关部门一般包括经管办、药剂部门、器械部门、材料部门、基建部门、后勤供应部门等。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内有关成本核算工作,健全原始记录,制定修订各项定额,考核各科室及本部门内部成本执行情况,分析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对本部门成本耗费承担责任,对上报财会部门的成本核算数据全面负责,对有关科室的控制指标负责,成本核算业务受财会部门领导。
5、医院各科室班组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各科室班组的成本核算工作,健全原始记录,控制科室成本消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执行考核奖惩制度,对本科室成本耗费承担责任。
6、成本核算人员按有关规定设置成本核算项目,做到结构合理、项目齐全,负责收集整理成本核算数据,按规定的项目、程序、方法和时限要求,准确计算、编报、分析、预测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