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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23-7-12 来源:博胜教育

【大数据考点排行榜(从高到低,比例按全章分值统计)】
  1.增值税销项税额20%
  2.增值税征税范围12.81%
  3.增值税进项税额10.85%
  4.增值税征收管理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8.63%
  5.增值税税收优惠4.97%
  6.税收法律制度概述4.44%
  7.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4.18%
  8.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和扣缴计税方法2.48%
  9.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0.92%

  
  【考点一】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重要考点】

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1.
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
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
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
3.
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率

1.概念:是计算税额的尺度,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

2.形式:

形式

内容

比例税率

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按同一个比例征税的税率。税率本身是应征税额与计税金额之间的比例。

累进税率

按征税对象数额的逐步递增划分若干等级,并按等级规定逐步提高的税率。即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三种。

定额税率

又称固定税额,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采取百分比的形式。

   

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包括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

税收优惠:

减税

对应征税款减少征收部分税款。

免税

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给予免除。

起征点

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免征额

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即对纳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

   

税种与征收机关

税务局:(1)国内增值税;(2)国内消费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资源税;(6)城镇土地使用税;(7)城市维护建设税;(8)印花税;(9)土地增值税;(10)房产税;(11)车船税;(12)车辆购置税;(13)烟叶税;(14)耕地占用税;(15)契税;(16)环境保护税;(17)出口产品退税(增值税、消费税)。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也由税务机关负责。

海关:1)关税;(2)船舶吨税;(3)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