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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扣除项目 |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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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弥补 |
1.亏损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是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2.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3.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4.新增: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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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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